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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了解下商標異議:商標異議是《商標法》及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,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其他問題的,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的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。 一、商標受到異議該怎么辦? 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,會將異議人的“商標異議申請書”及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等副本送交被異議人,限定被異議人在收到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答辯,被異議人在限定期限內未作出書面答辯的,將視為放棄答辯權利。 二、不進行異議答辯會怎么樣? 對商標申請人來講可以答辯也可以不答辯,并不影響異議程序的進行。但從異議的實踐情況來看,商標申請人如果能針對異議理由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資料,對于商標局作出裁定是有一定幫助的。 如果選擇不進行答辯那么就會直接進入異議程序,由異議處審查員根據異議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做出公證裁定,這個結果明顯是偏向異議人的。異議人的理由一旦充足商標就會被駁回不予注冊。 三、異議答辯應注意哪些問題? 1.抓住重點 辯駁商標不近似時:從商標的音、形、義等方面進行敘述;辯駁商標不類似:從商品的本身來說明有區別,尤其是對消費者的購買使用是否影響。 2.突出優勢 被異議人的商標如果有一定的獨創性,或者本身就有在先權利作為重要內容陳述,這些都是被異議人有力的理由與證論。 被異議人在主張商標申請和注冊方面的在先權利時,權利人是否已經在我國主張保護自己的權利比較關鍵,因為我國《商標法》規定的是申請在先和注冊原則。 3.針對性強 答辯就要對異議人的理由逐條進行反駁、且有理有據,被異議人要對所答辯的內容的真實性負責,也必須提供證據證明是有根據的不是憑空捏造。 4.按期答辯 根據《商標法》規定,答辯的期限是自被異議人收到答辯通知之日起30天內,過期后按未答辯處理;補充答辯材料也不是沒有限期的,因此答辯要補充材料的必須及時遞交。 5.專業 異議答辯需要有專業的團隊去撰寫案件,做好異議答辯程序。針對異議理由進行反駁并提供對應的證據材料,盡可能讓申請的商標獲準注冊。 |